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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自2023年12月19日起施行)”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第三次党课培训

发布人:日期:25-04-15 10:06浏览数:

2025年4月14日19:00,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音乐学院组织开展发展对象第三次党课培训。此次培训以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自2023年12月19日起施行)”为主题,由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生第二党支部廖诗华书记主持并讲授。

课堂上,廖诗华书记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修订历程与背景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3年12月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,并于2023年12月19日由中共中央正式发布施行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对《条例》的第三次修订,廖书记鼓励全体发展对象从党章出发,坚持严的基调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筑牢纪律根基,以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。

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修订《条例》意义重大,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,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强保障,是我党优良传统和独特政治优势的重要体现。廖书记强调全体发展对象要提高政治站位,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以严明的纪律统一思想、统一行动,强化自我约束,提高免疫能力,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。

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永远在路上。我们要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,音乐学院将以此次专题讲座为契机,立足学校工作实际,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、长效化,持之以恒把党纪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下去、拓展开来,形成常态长效机制,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
图文编辑:熊珊 史慧玲 庞诒丹

一审:余玲 黄欣

二审:陈燕

三审:周孝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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